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2.“看哪,我有两个女儿,还没有亲近男人”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中文圣经或译为女子)是指情感(参看489-491, 568节)。她们“还没有亲近男人”表示虚假没有玷污它们,“男人”表示理性真理,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265, 749, 1007节)。情感有两种,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参看1997节)。前者,即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属天教会,在圣言中被称为“锡安的女子或女儿”,以及“锡安的处女或童女”。而后者,即对真理的情感构成属灵教会,在圣言中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女子或女儿”。
如以赛亚书:
锡安的处女藐视你、嘲笑你;耶路撒冷的女子在你后面摇头。(以赛亚书37:22; 列王纪下19:21)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的女子哪,我可用什么与你相比呢?锡安的童女哪,我可拿什么与你等同,好安慰你呢?(耶利米哀歌2:13)
弥迦书:
你这羊群的瞭望塔,锡安女子的山冈哪,都必来到你这里,从前的权柄,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权,必来临。(弥迦书4:8)
西番雅书: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欢呼;以色列啊,应当发出响声;耶路撒冷的女子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西番雅书3:14)
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哪,应当发出响声;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因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因对主本身的爱而被称为“锡安的女子”(参看以赛亚书10:32; 16:1; 52:2; 62:11; 耶利米书4:31; 6:2, 23; 耶利米哀歌1:6; 2:1, 4, 8, 10; 弥迦书4:10, 13; 撒迦利亚书2:10; 诗篇9:14)。属灵教会,或主的属灵国度因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因对邻之仁而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女子”(参看耶利米哀歌2:15)。第一卷多次论述了这两种教会和它们各自的性质。
属天教会因来自对邻之爱中的对主之爱而尤其被比作未婚的女子或处女、童女,事实上也被称为“处女或童女”,如启示录:
他们是没有沾染妇女的人,因为他们是童女。他们是羔羊无论往哪里去,都跟随祂的人。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启示录14:4-5)
为在犹太教会可以代表这一点,经上规定祭司不可娶寡妇,要娶处女为妻(利未记21:13-15; 以西结书44:22)。
从本节内容可以看出圣言在内义上何等纯洁,尽管它在字面上看起来截然不同。因为当读到这些话,即“看哪,我有两个女儿,还没有亲近过男人;容我领她们出来给你们,就照你们眼里为好的对待她们吧。只是不要向这些人作什么”时,进入脑海,尤其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之人脑海的,只有不洁之物。然而,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可知,这些话在内义上何等贞洁;解释表明,它们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那些不向主的神性和神圣施暴的人从这些情感的享受中所感知到的祝福。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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